新闻背景: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7个“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
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简称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纪要》指出
:目前,全国农村已有9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中央同意《纪要》的基本内容,指出:实践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农村政策是正确的,农村经济近几年的变化、发展是令人鼓舞。
1983年1月
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
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题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简称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1982年12月31日经政治局讨论通过),作为草案给各地试行。文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了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现在,方向已经明确,道路已经开通。
文件提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中的问题是:(一)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拟定自己的农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实现。要按照我国的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道路。(二)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三)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四)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长期以来,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流行着一些错误观念:一讲合作就只能合并全部生产资料,不允许保留一定范围的家庭经营;一讲合作就只能限于按劳分配,不许有股金分红;一讲合作就只限于生产合作,而把产前产后某些环节的合作排斥在外;一讲合作就只限于按地区来组织,搞所有制的逐级过渡,不允许有跨地区的、多层次的联合。这些脱离实际的框框,现在开始被群众的实践打破了。(五)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政社分设。(六)在农村允许资金、技术、劳动力一定程度的流动和多种方式的结合。(七)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要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封锁,广辟流通渠道。(八)要继续进行农业技术改造,建立与健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体系和培养农村建设人才的教育体系。(九)加快农村建设,必须广辟资金来源。(十)农、林、牧、副、渔等各业,都应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适当集中的原则,建立一批商品生产基地。(十一)力争尽快改变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面貌。(十二)采取多方面有力措施,认真对待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问题。(十三)党在农村的工作,必须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十四)系统地培训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
1984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
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简称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通知》
指出:1983年1月发出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经过一年的试行,取得明显的成效,证明所提出的基本目标、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央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农村工作的正式文件,继续贯彻执行。1984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水平,梳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通知》要求:土地承包期一般延长到十五年以上,以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制止对农民的不合理摊派,减轻农民的额外负担;农村工业适当集中于集镇;发展林牧渔业;加强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干部的素质;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教育工作。16日至26日,农牧渔业部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讨论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表示要用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的精神,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好商品生产上来,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
1985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
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文件(简称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以后,农村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一)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二)大力帮助农村调整产业结构,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三)进一步放宽山区、林区政策;(四)积极兴办交通事业;(五)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六)鼓励技术转移和人才流动;(七)放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八)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九)进一步扩大城乡经济交往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这个文件为标志,我国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这个文件被评价为在农村改革上迈出了相当勇敢的一步。
1986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简称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我国农村已开始走上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农业和农村工业必须协调发展,把“无工不富”与“无农不稳”有机地结合起来。1986年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政策,深入改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产前产后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达到这一总要求,必须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坚定不移地把以农业为基础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依靠科学,增加投入,保持农业稳定增长;深入进行农村经济改革;切实帮助贫困地区逐步改变面貌;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下一页
返回:首页